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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为律师: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理解与适用

文章出处:本站    人气:3040    发表时间:2019-03-21 15:19:45

无为律师: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对以上法条的理解前提是双方明确约定了利息,之后就可以考虑利息约定的区间,根据法条可知先,利息约定不超过24%的部分法院是予以支持的,其次,在24%-36%区间,法院处于中立地位,如果当事人已经自愿支付的,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。如果借款人尚未支付的,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,法院也不会支持。

后,利率约定超过36%部分的,法院则采取的强硬态度,即不论借款人人是否已支付,未支付的则无需支付,已支付的责令退还


标签: 无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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