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要抓住案件要害,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职责,切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协调控辩审三方的诉讼功能,从而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进程。
联系人:朱先生
固话:18315392567
手机:18315392567